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2年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情況通報,按照檢測參數統計,共有709家次機構參加能力驗證,覆蓋食品安全、產品質量、建筑材料、環境保護、電子電器等重點領域。有5家次機構未按照規定參加相應能力驗證項目。其中,評定結果為“不滿意”的有43家次,不滿意率為6.1%。詳情如下: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2年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情況的通報
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場分局,各檢驗檢測機構: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檢驗檢測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服務型監管,規范檢驗檢測市場,促進行業質量提升,根據《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我局于2022年組織開展了上海市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本年度能力驗證共設“食品接觸用紙中重金屬鉛含量的測定”等10個項目,涉及14項檢測參數,分別委托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等12家技術機構作為項目承擔單位。參加范圍為獲得上海市相關項目資質認定(CMA)的檢驗檢測機構以及承擔我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任務的相關檢測機構。按照檢測參數統計,共有709家次機構參加能力驗證,覆蓋食品安全、產品質量、建筑材料、環境保護、電子電器等重點領域。有5家次機構未按照規定參加相應能力驗證項目。能力驗證評定結果分為“滿意”“可疑”“不滿意”。經統計,評定結果為“滿意”的機構共648家次,滿意率為91.4%;評定結果為“可疑”的18家次,可疑率為2.5%;評定結果為“不滿意”的有43家次,不滿意率為6.1%。評定結果為“可疑”“不滿意”的參加機構按照要求進行了整改,并由各項目承擔單位通過補測等方式對整改情況進行了確認。我局對參加機構相關項目參數的資質認定能力保持情況和檢驗檢測過程的規范性組織開展了現場技術核查,按照隨機原則,合計抽查142家次,核查內容包括檢測人員、場所環境、設備設施、檢測方法、原始記錄、質量控制、結果報告等7個方面。經過現場核查,共發現228個問題,主要包括場所和環境設施不符合要求、儀器設備管理存在漏洞、人員能力不足、檢驗檢測方法偏離、原始記錄信息不全面、質量控制不到位和管理體系運作不規范等,并要求相關機構進行整改。為加強助企紓困,寓服務于監管之中,通過能力驗證切實幫助檢驗檢測機構提升能力水平,我局組織項目承擔單位對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可疑”“不滿意”以及現場核查存在不符合項的機構開展了技術幫扶。通過召開技術分析交流會、現場核查、實地指導、視頻交流等方式,向被幫扶機構提供“一對一”技術分享、經驗交流與作業指導,幫助機構查找結果偏離的原因,分析檢測過程、人員能力、設備能力、質量管理的薄弱點,研究制定針對性改進措施,有效幫扶機構提高整改補測通過率。根據《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實驗室能力驗證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提出如下處理意見:(一)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滿意”的參加機構,且相關項目參數所涉及的人員、儀器設備、環境設施、檢驗檢測依據等能力條件未發生顯著變化的,在2年內可以免于該項目參數的本市資質認定現場評審。(二)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可疑”“不滿意”的參加機構,經整改后通過的,自收到我局整改確認通知書之日起可恢復對外出具相關項目參數的具有社會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三)未按照規定參加能力驗證(名單見附件3),或者整改仍然不通過的參加機構,即日起應當取消其相關項目參數的資質認定能力,不得對外出具相關項目參數的具有社會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四)對于現場核查發現的問題,參加機構應當認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實有效的糾正措施自行整改,并保存相關整改記錄,后續監督檢查時作為重點核查內容。(五)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委托、授權或者指定檢驗檢測任務時,應當優先選擇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并對評定結果為“可疑”“不滿意”的檢驗檢測機構依法予以限制。(六)各區市場監管局應當落實屬地化監管職責,對未按照規定參加能力驗證,現場核查發現問題較多,以及能力驗證評定結果為“可疑”“不滿意”的參加機構,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跟蹤檢查。
認證認可 ISO 管理體系 內蒙古 呼和浩特